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虢正贵在作学习总结时指出,两个《条例》的出台是制度治党的需要,是弘扬传统的需要,是规范指导的需要,是创新发展的需要,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强调,要牢牢抓住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按照“书记抓、抓书记”要求,落实区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贫困村第一书记5类书记责任清单;要不断夯实支部这个战斗堡垒。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深入支部抓建设,把抓支部建设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要持续完善机制这个有力保障。推进“周活动、月调度、季指导、年考核”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党建高质量开展;组织部门要牵头抓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抓落实,基层组织要用心抓落实,部门要配合督促抓落实。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虢正贵强调,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对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把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与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挑战,忠诚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新起点上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本报记者 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