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婧 昌璐
日前,一则“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判”的新闻报道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褚晓军走上公诉席,代表国家对一起非法占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的犯罪行为提起公益诉讼,3名嫌疑人当庭被判处刑罚,自行补植复绿26.6565亩,追偿5000元。首例公益诉讼案的成功办理,是永定区检察院蹄疾步稳迈出新时期公益司法保护之路的第一步。
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一年多来,永定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经历了探索实践、高速推进、全面攀升的过程,搜集公益诉讼线索200余条,立案审查41件,督促履职32件,民行办案规模、检察建议采纳率、案件质量和基层院考评连续三年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被评为“全省基层民行年专项活动先进院”。
多点发力提升公益诉讼知晓度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新生事物,没有党委人大支持和公众关注参与,就很难实现开局快、起步稳的要求和目标。”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室主任昌璐认为主动汇报主动沟通主动宣传是打开公益诉讼局面的关键。
为此,该院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宣传进基层”活动,检察长亲自带队,全院民行、公诉、侦监、控申等多部门参与,每月深入一乡镇、社区,并自主编印群众看得懂、易接受的图文宣传展板和案例选编资料,先后到城区中心商圈、教字垭、天门山等地“面对面”向公众宣传介绍,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受理举报线索17条。
与此同时,积极主动向区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沟通,分别在区政府常务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上作公益诉讼专题报告,在党委、人大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创新出台了检察建议人大备案登记制度,并首次将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解决了检察监督刚性不足问题,今年发出的32份检察建议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夯实了公益诉讼工作基础。
找准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的“最大公约数”
3月9日,在永定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上,永定检察院向20余家行政机关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关于提起公益诉讼、督促履职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重点解读公益诉讼对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强调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依法履职的原则,传递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的新监督理念。
紧随其后,该院检察长褚晓军带队走访环保、食药、国土等重点领域行政机关,率先在全市设立了驻区环保、区食药监局检察联络室,实现执法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与区法院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这让行政执法机关真正意识到督促其依法履职的重要性。
凝聚起了这一共识,永定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家人才库建立工作也正快速推进,全区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等执法部门的精英人才纷纷当起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外脑”,对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及时作出评估,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
公益诉讼四大领域率先“破题”
在打好外部基础之余,永定区检察院精心将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成“一把手”工程,成立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办案的专门办案组,配强一支由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民行办案能手、民商法专业硕士等业务骨干组成的高水平队伍,成立民行主导、控申和监所三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出台《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
司法实践中,该院切实找准社会痛点与民生热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四大公益诉讼领域全面“破题”。
持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联合该区食药监局、卫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辖区内20所校园食堂、102家餐馆摊贩和多家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隐患集中督查整改,立案5起,发出检察建议5份。针对就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某大型超市草莓生蛆事件,督促市食药监局对全市22家大型超市开展全面督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2 份,并进一步推动全市无证经营清理专项活动开展,推动城区餐饮行业持证率基本达到100%。
持续用力守护青山绿水,先后开展“一湖四水”、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监督活动,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对市级饮用水源地污染、干道扬尘污染、渣土车辆毁损路面等50余项环保隐患问题,向畜牧、住建等部门集中发出《检察建议》30份,办理的督促畜牧、环保部门清查虹福家庭农场违法排污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系全省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在全省率先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被评为2017年全市基层院民行优案,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介。
紧盯医疗废物废水污染问题,深入全区27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超过法定期限、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消毒、无污水处理设施等行为,对公共卫生安全产生潜在危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医疗废物、污水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的潜在危险,推动医疗废物、污水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确保对医疗废物、污水的全程规范管理、安全处置,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