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以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佘某某、吕某某为主的12名被告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在县城区及相关乡镇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12被告人在城区公开持械寻衅滋事,砍伤他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惩罚犯罪,法院依法对涉恶的12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相应刑罚。 (涂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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