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贵学
近几年来,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坚持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理念,以“想民、为民、帮民、助民”为己任,时时刻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打造五化民政,构建和谐民政和民族宗教局,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该局不仅被授予全国救急难示范单位、全国民政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还先后获得了省市民政综合工作、重点民生工作、信访工作、福彩工作等先进单位,全区全面发展奖、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小康、党管意识形态等工作先进单位。
自身建设加强固本强基
2015年12月,因机构改革,原永定区民政局和永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并为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00人,中共党员57人。机关内设9个股室:办公室、救灾股、计财股、人教股、基政股、优抚安置股、民族经济发展股、宗教股、老龄办,下设永定区城乡救助局、永定区殡葬管理局、永定区婚姻登记中心、永定区儿童福利院、永定区救助站等10个事业单位。在民政队伍建设方面,全区2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民政办,按照每1万人配备一名乡镇民政干部标准,配备人员编制52名;村居配备民政工作专干258名(大部分由村秘书兼任)。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和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该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区规定和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十个不准”,深入纠正“四风”。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利用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章》、《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制度汇编》及警示片等。每年度召开了党组织生活会,通过对照检查和批评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实现了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的预期效果。
救助体系完善保障无忧
三年多来,永定区城乡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把好受理、审核、审批等低保申请6个关口。目前全区城市低保2936户4729人,农村低保2926户6344人,兜底1041户2086人。通过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三年来累计清理低保户2094户2955人,新增低保对象630户1317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区特困供养服务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完成了特困供养人员摸底排查,重新认定特困供养人员2156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095万元;资助参合参保72624人,共计340.1万元。在全区推行的“三心服务、七化管理”模式得到了省民政厅的高度肯定。
此外,医疗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三年来,全区共实施医疗救助49386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092.8万元,临时救助46442人,救助资金3635.36万元,救急难救助2385人,救助资金3012万元。其中,救助管理站主要是对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走散的痴呆老人、弱智青少年、弃婴进行救助。三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减灾救灾能力,永定区面对灾情,全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00多万元,救灾大米8000斤,食用油630桶和一大批生活物资,有效解决了全区3.5万人次因灾生活困难和245名固定救济对象生活问题。南正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已通过省民政厅验收并到了高度肯定。此外,该区儿童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张家界儿童福利院的孩子身世特殊,承担孤儿供养、弃婴收养、在押、在案服刑人员子女过度养育工作,保障弃婴、孤儿、困境儿童的生存、教育、康复、送养等服务工作。全院儿童60名,其中在校学生43名,残障儿童13名,家庭寄养4名。自2014年起,组织开展了由省儿童收养中心协调的涉外收养,目前有4名儿童已被美国家庭成功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