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晓辉 通讯员 黄美玉
三年的砥砺奋进,每一个脚步迈进都见证一段成长的历程。
过去的三年,桑植县检察院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力打造“服务、实力、智慧、文明”的特色检察,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为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
■ 实力检察 硕果累累耀检徽
打造“服务检察、实力检察、智慧检察、文明检察”是桑植县检察院的追求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在传承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各项建设整体推进亮点纷呈。
综合工作殊荣满载。2016年,桑植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文化先进单位”。办公室工作、检察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人民监督员工作被省院评为先进集体,有6人次被评为全省干部管理、教育培训、检务保障、老干部管理、人民监督员、司法改革工作县先进个人,该院受到省院表彰的先进个人位居全市基层院第一。该院先后共有85人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2017年3月被省文明办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这也是桑植县政法系统唯一一个省级文明单位。以退休干警田政协《致桑检一封信》为题编写的微信被检察日报评为优秀新媒体作品,这是该院首次在中央级媒体获奖。
检察业务人才辈出。该院秉承“人才兴院”的理念,注重抓基础、抓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016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管理、检察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业务竞赛中,该院代表市院参赛的剪相发、刘丽娜、方冬华、谷爱民获得“业务能手”称号。2017年,陈艳丽参加省检察院从检30年征文活动荣获二等奖;2018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的刑事检察未检业务比赛中,郑梦凌获得“业务标兵”称号。
检察业绩硕果累累。2016年,全市基层院建设考核中17项单项工作,桑植县院有13项位居全市第一;预防局撰写的马鸿塔矿业“3·23”透水事故背后滥用职权犯罪的预防调查被评为全省优秀预防调查项目。林业检察室对林业局发出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办理的李某受贿案被省院评为优案。2017年,全市首例破坏土地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案;首例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被市政府评为十大典型案件之一;童某等人网络诈骗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案件。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顺利通过国家“二级检察室”验收。
■ 服务检察
服务经济促发展
心怀大局,知责有为。桑植县检察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服务民生发展,促进平安桑植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该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刑事犯罪,做到快办快结。确保了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保持了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97件496人,批准逮捕205件309人,不批准逮捕94件19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88件887人,起诉474件696人,不起诉84件130人。
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积极探索网络新型犯罪的办案经验,办办理的童某等人网络诈骗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案件。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共办理扫黑除恶案件2件23人,依法批捕2件23人,提起公诉1件11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同频共振服务发展。服务经济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类犯罪案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非法阻工、强揽工程涉嫌犯罪的15人依法批捕起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违法上访行为,对非访涉罪人员批捕起诉1件1人。服务绿色发展,在县环保局挂牌成立全市首家环境保护检察联络室,成功办理2件养殖污染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协助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8件12人,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主动适应监察办案体制,积极探索协调衔接机制,成功快速办理了全省首例监察委移送起诉的郑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和首例使用留置措施后移送起诉的田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通过案件办理形成了桑植样本,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肯定,经验被省检察院推介。助力脱贫攻坚,坚持落实“两个帮扶责任”,开展了“一帮五”的结对帮扶措施,帮扶对象脱贫率达到了98%,驻村帮扶以“党建促脱贫”,强抓党建规范化,积极谋划产业发展思路,该院帮扶的马合口村的红薯产业被列为全县十大重点经济发展县项目之一,双泉村的粽叶产业已向规模化发展。
■ 智慧检察
聚焦监督强主业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桑植县检察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探索建立“案件化”办理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效应,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刑事侦查、审判监督有效果。开展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监督公安机关对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立案,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益诉讼工作有新进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履行新增加的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60件,立案调查办理21件,为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形成奠定坚实基础。
行政检察监督有新突破。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份,检察长带头独立办理督促履职案件,开创了省内基层院入额检察长办理督促履职案件之先河,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推介。
■ 文明检察
激发活力提动力
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专题讲座、读书论坛、道德讲堂、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之钙。注重素能培养培育,开办一月一期的桑检大讲堂,组织干警赴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开展素能教育培训。注重人文关心关怀,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关爱干警心理健康,利用工会、妇委会、青工委等平台开展户外拓展、检察文化周等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评议等检务公开活动300余人次。截至今年,该院已经连续22年保持干警零违纪、执法零过错、单位零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