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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7日

张家界市精准扶贫“三保障” 相关政策内容

一、教育保障政策

1、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补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5%。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就读小学的补助生活费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的补助生活费1250元/生/年,补助比例为在校寄宿生的40%。

3、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在校就读期间(2018年春季起包括顶岗实习),落实“雨露计划”政策,深度贫困县(桑植县)贫困学生每生2500元/学期,其他区县贫困学生每生1500元/学期”。

4、高中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000元/生/年助学金(2018年起)。

5、泛海助学: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发起“泛海助学行动”,各级统战部门牵头组织,教育、扶贫部门进行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经申请审批,对每名贫困学生资助5000元。

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1、参加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缴费用,对特困人员(五保)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50%以上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费用,由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2、医疗报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采取“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实行“一站式”结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实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3、健康检查:实施“建卡立约服务”,开展贫困人口对象慢病患者健康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

4、社会援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胬肉患者,由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等进行资助,在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张家界爱尔眼科医院进行治疗,康复手术及基本医疗费用免除。

三、安全住房保障政策

1、 易地扶贫搬迁:新建项目一律实行集中安置,不允许进行分散安置、购房(货币)安置。配套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后续产业。搬迁贫困户的原有住房拆除,其宅基地由区县政府组织复垦,并依法依规处置。住房建设标准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平方米。

2、农村危房改造:坚持自愿原则,集中支持唯一居住房属C、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原则要求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进行新建,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建房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辅助性房屋面积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23000元,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额度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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